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工程学院“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宁工教基【2018】1号“关于印发《宁波工程学院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”精神,结合2022年度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使用计划,现开展2022年度“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”申报工作。
一、申报对象
1.参加各类学校组织的赴国(境)外项目, 并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赴国(境)外升学、交流学习、实习见习、参加各类国际竞赛等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2.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具备申请条件:
1)已获得过《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》资助的学生;
2)已获得过各类资助参加出国(境)项目的学生。
二、奖励类别和要求
1.升读国(境)外优秀高校研究生,要求是排名世界前200的国(境)外高校(需无条件录取);
2.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赴海外高校交换学习、毕业设计等项目(三个月及以上);
3.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短期赴海外文化交流、专业实习、见习项目(四周及以上);
4.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论坛;
5.参加国际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(包括在国内举办的国际赛事)。
注:以上奖励类别均由外事处认定,申请的学生必须满足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无违法违纪记录、品德优良的条件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,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、在国(境)外交流期间获得突出成绩、愿意签订《道义契约》的学生优先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凡符合“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”申请条件的学生,需填写《宁波工程学院徐旭昶出国学生奖励资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签署“道义契约”(附件 2),并附成绩单及相关佐证材料;
2.各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并填写汇总表(附件3);
3.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外事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。
地 址:行政楼322室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87616132
外事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22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