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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、留学生办公室)工作职能

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、留学生办公室)是学校主管对国外、港澳台事务和来华留学生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
  1. 贯彻执行上级对外和涉港澳台、留学生事务的政策、制度和规定,制定学校相关的规划和规章制度。

  2. 负责学校国(境)外交流工作。做好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、教育机构等的交流合作关系建立、协议签订、落实管理、接待协调和日常联络等工作。

  3. 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管理(特殊专项除外)。负责协调拟订学校年度出访计划和选派人员名单,办理学校派遣团组或人员出访相关手续、协调日程安排;做好教职工因公出国、赴港澳台访问考察、学术交流、合作研究等的审核、报批、签证、因公批汇核销、外事纪律教育、公务证件管理等工作。

  4. 负责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、交换、实习等事宜,与相关部门和学院协调配合,共同完成推荐、选派和成绩认定等工作。

  5. 负责海外孔子学院(课堂)的管理工作。

  6. 负责学校国际会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。

  7. 积极推动相关学院与国(境)外的合作项目、合作办学,负责推进项目的落实和执行。

  8. 负责对外、涉港澳台公函的起草、翻译、审核、发送,相关文件、活动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和统计工作,制作和管理涉外和港澳台礼品、纪念品。

  9. 协助校办建设英文网站,协助宣传部做好涉国(境)外的新闻管理。

  10. 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。

  11. 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,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。

  12.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,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。

  13. 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。

  14. 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,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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